【神話故事】五殿閻羅王的事蹟,原是第一殿為何變五殿了 ? |瘋神說

閻羅王是佛教地獄中的最高司法官,人人畏懼驚恐,閻王被迷信是鬼世界的審判主,諸鬼中的大王。

十殿閻王的來歷:閻王,即『閻羅王』或稱『閻羅大王』,也稱『閻魔王』。閻魔,即琰摩、琰摩羅,原係梵語之譯音。閻王原是古印度神話中陰間的主宰,有兄妹雙王之說,稱兄治男魂,妹治女魂。以閻王作為陰間的主宰,掌管地獄輪迴,大約在南北朝時傳入中國。原來閻王只有一人,由治事分現為五人,其僚佐有十八人。唐代時,就有天帝冊封閻羅王,並由其統率五嶽衛兵之說,同時也有地獄分為十殿,十殿均有主,稱地府十王。十王各有名號,合稱十殿閻王。

第五殿 閻羅天子 

(圖/五殿閻羅王 來源/網路)

閻羅天子說:『我本來是居於第一殿,因為可憐冤屈而死的人,屢次放還陽間伸冤,洗雪清白,所以降調司掌大海之底,東北方沃焦石下的叫喚大地獄。并管理十六個誅心小地獄。所有分發到本殿的鬼犯,均已經前述的地獄,受罪很多年。亦即在前四殿查核沒什麼大過錯的,每人各按七日之期,解到本殿。

所有分發到第五殿的鬼犯,均已經受盡前述的地獄之苦,且已受罪很多年。亦即在前四殿查核沒甚麼大過錯的,每人各按七日之期,解到第五殿。這些人,在第五殿也查不出絲毫作惡的事跡。其屍到五七日,沒有不腐敗的。

這些鬼犯都說:「在世還有善願尚未完了,有的說修理、建蓋寺院、橋樑、街路;開河溝,挖水井;或者輯集勸善的書與文章等等善事尚未完成。或是放生的數目未圓滿;父母尊親奉養或死葬之事尚未全備周到;另有受恩而未報答」。

為了以上等等事,哀求準許放還陽世。因此沒有一個不是立下誓愿,一定做好人。

(圖/五殿閻羅王 來源/網路)

閻羅王聽了,說:「你們以往在世之時,惡名召彰,神鬼了解得非常清楚。在如同已到江水中間的船,發現漏水,要補已遲了。可見陰間要是沒有怨恨的鬼陽間就少有仇怨的人。真正修養德行的人,世間真是難得少有。現在來到本殿的鬼犯,照過孽鏡台後,自然知道自己是惡類。不用多說!牛頭馬面押上高台去望鄉吧!」在此所設之高台,名叫「望鄉台」。「望鄉台」的面半圓形,朝向東、西、南三向。此台的彎面有八十一里;台後平直,如同弓弦。北方,以劍樹立為城牆。台高四十九丈。以刀山為山坡,砌成六十三級的階。

善良的人,不用登上此台功過相半的人,已發放往生輪迴去了;只有作惡多端的人,才登台一望。下面的情景,實令人有感而悲:站在此地時,故家鄉如在眼前;所有的男女家人,親友的言語、行為,都看得見、聽得見。在此看見老老少少,再也不遵從自己死亡前的吩咐與教訓。所有自己以前決定的事,也全變換了,如今已一件件地改掉。辛苦賺來的財物,竟被搬運一空。先生再娶小老婆太太也再度改嫁,相守的甜蜜歲月早已忘了。田地、財產、也被瓜分了。原來清楚的帳目,被貪污得混溷不清。死人欠活人的帳,分文都難少活人所欠他的,由於失去證是據,一概耍賴,惡形惡狀地搪塞掉。所有的錯誤、罪惡,全推給死人,認為死後他並不知道,也可避開責任。所有父親、母親、妻子的族人,全懷怨地評論死後的自己。兒女個個心懷私心朋友則早已失去信用。或是略有幾個親友,想念自己在世的情分,撫棺哭幾聲;一回頭,馬上又冷笑兩聲,所謂出於顏面之情。以前在世時所造的罪惡,逐漸出現惡報。兒子因犯罪,被系入獄;或被壞朋友帶壞了。女兒則生了怪病或被人姦淫。事業瓦解了房屋被火燒了,大大小小的家產,很快地消耗光了。其實,作惡得到報應的,又何只是陰魂呢?有些陽間的人,也會親眼目睹自己的惡報。

(圖/閻羅王 來源/網路)

所有邪惡的鬼犯看了以上情景後,押入叫喚大地獄內。仔細地考查曾犯何種罪惡後,再分發進入誅心小地獄去受苦。小地獄內,四處埋沒危險的木樁;用銅蛇做成鏈子;用鐵鑄的狗做土堆,將人捆綁,壓制住手腳。再用一小刀,將人開膛破肚,鉤出心臟,一塊塊地割下來,心臟給蛇吃,腸子給狗吃。

如此受苦期滿之日,痛苦停止皮膚變回完好,再分發以下各殿的地獄去受苦:

一、將不敬鬼神、懷疑是否有因果報應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二、將殺害生命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三、將善愿未完,就先行罪惡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四、將親近邪惡,行為錯誤、違背正理,學習方術,妄想長生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五、將欺善怕惡,邪惡地怨恨他人,何不快死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六、將計較名利、是非、移禍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七、將強奸婦女,設計令婦女失貞,引誘婦女委屈地順從自己的淫意;或者不論有無謀害之意,與婦女貪戀淫床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八、將損人以利已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 

九、將慳貪不舍,不布施,不顧別人面臨生死、緊急之困境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十、將偷竊、盜取別人財物;昧著良心,耍賴而不還債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十一、將忘恩負義,恩將仇報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十二、將好斗、好賭、好勝,以至牽連、拖累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十三、將貪圖名利、欺騙、誘惑大眾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十四、將自己雖未親自加害,但卻狠毒地教唆他人去害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十五、將妒嫉善良、賢能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十六、將執迷不悟,死不改過,誹謗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。

(圖/閻羅王 來源/網路)

世間的人,要是犯了以下罪行,就會入此等地獄:

(一) 不信因果,阻止別人行善事。 

(二) 借名去廟拈香禮佛,卻談論別人的是非。 

(三) 燒毀勸善的書籍,文章。 

(四) 禮拜神、佛,卻吃食葷肉。 

(五) 厭惡別人念佛、誦咒。 

(六) 作佛事:如普渡、超渡亡魂,觀音法會、浴佛節等時,反對他人茹素,持戒,清凈身、口、意三業。 

(七) 誹謗學佛、修道的人。 

(八) 識字的人,不肯將古今報應的、勸世的文章等,念給未識字的婦幼等人知道。 

(九) 挖掘別人的墓,再予以填平滅跡。 

(十) 放火蔓延,焚毀山林;或疏於防犯家人,以致失火延燒鄰居。 

(十一) 射箭或用槍枝,射殺禽獸。 

(十二) 引誘、逼迫疾病、瘦弱的人來比賽體力。令其自卑或傷身。 

(十三) 隔墻拋擲瓦石,誤傷行人。 

(十四) 用毒藥在河流中毒殺魚類。 

(十五) 放置射殺鳥類的火槍暗器;制造使用捕殺鳥的絲網粘稈、陷井;或以咸鹵、毒藥等灑於草地。 

(十六) 死貓、毒蛇等物不埋入深土中,以致有人挖出;留下的洞穴,害人喪命。 

(十七) 冬天春天寒凍時開墾,挖掘土地,令蟲類凍死;拆墻、改灶,致令人受寒受餓。 

(十八) 私人的身份,卻假用官家的頭銜,以勢力霸占民地。 

(十九) 無緣無故堵塞水井、水溝,致令人飲水不便。 

如果違犯了以上各項罪事的,即押赴望鄉臺後,發入叫喚大地獄。 受苦之後,如果應該割碎心臟的,就押交給各層小地獄,判罪受刑。刑期滿後,轉解第六殿,查對有無其他的的罪。 

假如世人在世時,不論有否犯前項等罪事,能在正月初八日茹素,堅持禁戒,使身、口、意三業清凈,誓愿不再犯罪的話,不僅本殿各獄的刑罰可以避免,并且準許請求第六殿減輕刑罰。

除了殺生害命,親近邪惡,行為違反正理,男子奸淫毒害婦女,婦人特別淫、潑悍、妒恨,損害婦女名譽節操,偷盜財物,昧心耍賴,忘恩報怨,以及在生時執迷不悟,即使見聞勸善的文章句子,也不立即悔改的人以外,一概可以酌情減刑。 

——轉載自<佛教之友論壇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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