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灣,許多廟宇或家庭都會在設置神龕安奉神明、敬拜祖先,希望神明和祖先可以庇佑家中成員,事業順利、身體健康、財源廣進。通常,最早安奉的神明金身會供奉於神龕正中間的「主位」,後到的神明金身會安奉在其兩側。可是,新來的神明金身一定不能安奉在中間的「主位」嗎?下方有一個特殊情況例外。
奇數為陽、偶數為陰,神明屬陽,因此家中在安奉神明時,都以奇數為單位,一尊、三尊、五尊等等,不管是廟宇或是民宅內的神明廳皆如此。通常會安奉在正中間「主位」的神明都是最早到這個家庭的,為表示尊重先後順序的倫理觀念,且也是很重要的禮儀問題,並不會將新來的神明安於主位,這樣對原先的神明是相當沒有禮貌的,更是體現一個家庭有沒有具備「感念德慧」、「飲水思源」美德的重要依據。
但只有一個特殊情況例外,便是新到的神明自己開口要求,且有合理的原因,並在請示原主位神明得到允許後,才可以交換位置。其實,台灣有些廟宇不乏類似的事件,廟宇主神讓出主位給後到的神明,最重要的是,我們無法為神明作主,尊重神明的決定就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