寺,在古代本是朝庭機構的名稱,如『大理寺』『太常寺』,又引申為官署。漢代設有鴻臚寺,用以招待四方賓客。
後來佛教傳入中國,從西域來的僧人漸多,遂在洛陽建白馬寺,專供外來僧侶居住。這就是佛教僧人居住修行之處所,都可總稱為寺的由來。
院,本是寺內的一部分,寺內的別舍。後來佛教僧人也單獨用院作為居住處所的名稱,但院的規模一般比寺略小。
庵,是專指佛教出家的女眾(比丘尼)居住的處所。
佛教的寺、院、庭不能與宮、觀、廟混為一談。宮、觀、廟不用在佛教上(只有藏傳佛教用『宮』)。
宮,原義是高大的屋字,過去皇帝的居處多稱宮,後來道教供奉天地神明祖師等也可宮。
廟,是朝庭、民間、道教皆用,用來供奉祖宗、神、仙等。
觀,是道教所專用。因此,寺廟並說,其意思應包含佛、道教修行之處所。如單獨指佛教僧人居住處所,不能說寺廟。